根据全国整规办、中宣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局、贸促会、企业联合会、消费者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27号)精神,广西各市、各部门认真贯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经济领域大力倡导“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普及信用知识,增强信用意识,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2007年9月1日至9月30日,广西整规办等17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全区共出动宣传车辆6500余台次,发放宣传资料52万份,开展较大型活动70多场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80万多人次,极大地调动了社会群众参与“诚信兴商”活动的积极性,掀起了宣传“诚信兴商”活动的高潮,达到预期目的。主要的大型活动有:
一、举办大型图片展览,方便市民了解诚信知识
为了配合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宣传活动,广西整规办根据全国整规办的部署,在全区各市、区直各成员单位的配合和支持下,于2007年9月23日至26日在广西首府南宁市人口流动密集区朝阳广场举办了以“诚信”为主题的大型展览活动。本次展览是在全国整规办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全国巡展的基础上,结合广西近年来开展诚信活动有关方面的情况进行宣传,其中共分为诚信知识、诚信故事、信用知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欺诈常识、举报投诉等6大内容,共40张宣传大板报。展览内容图文并茂,通俗易懂,适合各种不同层次的人群需要,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在展览期间,到现场观看的人数达2.5万多人次。
本次展览还分别公布了全区食品药品、卫生、农资、产品质量、消费、学历、价格、投资、信用卡、电信资费、电信服务、广告、广播电视质量、知识产权、外汇、综合等多方面存在欺诈行为的举报投诉渠道,以及广西14个市举报投诉电话,以方便市民举报投诉。
二、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媒体,加大诚信兴商宣传报道
(一)制作广告宣传片。由广西整规办与广西电视台联合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每天在该台相关频道晚上黄金时间滚动播出。
(二)配合活动进程,进行专题新闻报道。在专题片制作中,采用了大量记者现场观察方式,对各部门在诚信建设中所做的工作给予总结报道。力求表现出内容的生动性和高度性。在活动起始阶段,将活动举办情况制作新闻在广西电视台《广西新闻》中播出。此后根据活动进程中出现的亮点,还制作了有关新闻在设立的栏目中播出。
(三)制作7个4分钟左右专题片。具体内容如下:
专题一:详细介绍宣传月设立的意义以及2007年宣传月所要宣传的重点,拉开宣传月的序幕;
专题二:专题片主要介绍工商部门及消委会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创建“消费者满意一条街”、“放心食品店”、销售“放心肉”等活动的情况,宣传工商部门通过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等多种形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诚信经营的经验,重点宣传在工商部门大力支持下建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守法经营的典型;
专题三:专题片以国税、地税部门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为主题,宣传《税收征收管理法》,普及税法知识、宣扬依法诚信纳税典型,发布国税、地税部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开展打击偷骗税专项行动的成果。
专题四:结合商务、海关、外汇管理、卫生、食品药品部门开展打击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各类欺诈行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以及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情况,重点宣传《对外贸易法》、《价格法》、《海关法》、《外汇管理条例》、《食品卫生法》、《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发布有关政策,曝光典型欺诈案例,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专题五:重点结合2007年9月20日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将镜头对准普通商户与百姓,体现诚信兴商的广泛性。
专题六:重点结合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展现质监部门在食品、农资、建材、特种设备领域开展的打假行动,以及深入农村普及质量知识,在认证认可行业开展“诚信、有效认证认可宣传”活动。
专题七:展现商务、物价、工商、食品药品监管、企业联合会、消委会各部门在宣传月以及在致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工作成效,营造出浓厚的诚信经营氛围。
广西整规办联合广西电视台制作的宣传片、专题片,在广西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出,共投入广告费用6万多元,全区共投入电视广告费约60万多元。
三、结合各部门职能,积极开展特色诚信宣传活动
工商部门:2007年9月10日至9月15日,广西工商部门大张旗鼓开展宣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是广西工商部门促进“诚信兴商”的重要途径。广西各级工商机关依托消费者协会和“消费者申诉举报站和12315联络站”这个网络体系,积极会同消费者委员会广泛开展12315网络进社区、进村镇、进市场、进商家活动,通过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来实现社会监督的目标,取得“双赢”的效果,使“诚信兴商”和“消费维权”深入人心。目前,通过“一会两站”的建立,广大农民的维权意识进一步提高。许多农民消费时首先要到投诉站了解哪种产品质量可靠;消费时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信誉卡等购物凭证。目前全区1126个乡镇基本成立了消费者分会,14333个行政村、社区已有60%建立了“消费者申诉举报站和12315联络站”。南丹县八步村的投诉站除不定期对村民进行维权知识培训外,还设立了“真假商品展示柜”,以直观和对比的方式,便于村民们识别假货。
物价部门:2007年9月12日,广西统一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规范价格行为 推进价格诚信”主题宣传活动。
1.开展广场宣传活动。广西物价局和南宁市物价局在南宁市朝阳花园联合举办现场宣传活动;河池市的宣传活动在河池市街心广场举行;田阳县物价局共设立了4个宣传点,积极宣传价格政策,接受群众的咨询举报。
2.广泛宣传,扩大效果。南宁市物价局专门印制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意见的通知》,编写了《日常生活中价格欺诈的表现形式》等宣传材料,发给广大商家和消费者,大力宣传价格政策法规。
3.召开经营者座谈会。贵港市平南县结合“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组织了部分商家、个体户进行座谈,听取行业协会对价格诚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河池市物价局邀请“价格诚信单位”及医药、医疗、通讯、供水、供电、学校等部门22个单位,共同参与宣传活动。
4.创新活动方式,让经营者唱主角。桂林市物价局创新价格诚信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做法:一是向30多家“价格诚信单位”以及影响力较大的商业零售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在2007年9月份开展以“规范价格行为,推进价格诚信”为主题的“价格诚信宣传月”活动;二是在开展活动期间,各经营企业利用经营场所悬挂、张贴宣传价格诚信的横幅和标语66幅,向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并接受群众的咨询服务1000多人次;三是通过中国移动、联通、电信三家通讯企业向各自的用户发送宣传价格诚信的短信20多万条。为了能更好的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物价部门将12358价格举报电话打造成市民皆知的品牌,通过社会监督的力量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并及时查处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做到有查处有落实,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卫生部门:在活动期间,广西卫生厅组织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广场、街头宣传活动58次,参与部门69个;报刊、杂志发表专题文章和新闻18篇;播放各类公益广告18条;发放宣传资料85830份;制作展板49块。2007年9月4日在南宁市组织召开了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会议。会上,有关领导向来自全区14个地级市卫生监督所的食品卫生监督负责人详细讲解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对食品生产原料采购索证、原辅料的使用、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要求,着重强调违法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9月3日至7日是卫生部确定的第二个卫生标准宣传周,2007年宣传的主题是:关注饮用水卫生安全。全区各地依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根据卫生部的统一安排,9月4日,自治区、南宁市两级卫生监督所对南宁的主要供水单位——陈村水厂进行了监督监测。柳州市免费为群众发放《怎样的水不能喝》、《冷饮饮用注意事项》、《合格乳制品辨别》等多种宣传资料,为近400名群众解答相关食品卫生问题,为前来咨询的近60名业主提供卫生专业指导,并现场受理卫生投诉案件5起。来宾市在宣传活动展台上向广大市民展示了几十种伪劣食品,并现场传授如何鉴别伪劣食品的知识,发放《食品健康指南》等宣传资料。
质监部门:2007年9月5日,广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暨2007年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南宁市民族广场隆重举行。广西农业厅、商务厅、卫生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8部门的执法队伍共1000多人参加了启动仪式,拉开了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帷幕,启动了全区质量月活动。
9月29日,全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工作暨品牌表彰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副主席杨道喜副主席作重要讲话并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市人民政府签订了2007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税务部门:2007年9月5日至9月30日,全区国税、地税系统围绕“优化纳税服务、建立纳税信用”的主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开展了“送税法进企业活动”,宣传打击假发票专项行动的成果。据统计,2006年广西国税机关共检查纳税人14672户,查补入库税款、罚款、加收滞纳金4.47亿元,其中立案查处涉税违法案件6479件,税款超过百万元的案件80件,查补收入1.37亿元。有力地维护了正常的税收秩序,为广西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税收保障。
南宁海关:2007年9月1日,在南宁海关门户网站公布了2006年进出口企业“红黑名单”;9月10日—15日,走访了相关红名单企业,宣传海关的优惠便利措施,送政策上门;9月20日—30日,通过座谈、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大地提高了辖区企业的守法自律意识。2007年1至8月南宁海关共监管进出口货物3162万吨,货值70.26亿美元,同比增长27.7%和45.5%。同期广西外贸实现进出口总值55.10亿美元,同比增长34.2%,口岸物流和广西外贸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同期共查办走私案件573起,案值1.84亿元,涉嫌偷逃税款5149.45万元,抓获走私犯罪嫌疑人111人,拘留102人,执行逮捕45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3人,有效地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为广西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外汇部门:组织全区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知识竞赛活动、街头宣传、发送宣传短信、柜台业务咨询及宣传手册的发送等活动。其中,防城港市、贺州市中心支局积极参与辖区的统一行动,组织街头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和现场答询,向社会公众宣传外汇管理法规,发放宣传材料8172 份。贵港市中心支局发送短信10000条,短信宣传内容为“严厉打击外汇网络炒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和支持合法的境外投资,倡导涉汇主体合法合规经营”,在全社会倡导“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在辖区内引起巨大反响。活动期间,外汇分局还专设业务咨询柜台,接待客户各项业务咨询。
商务部门:9月15日,广西商务厅围绕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开展了专项行动,并向全区14个市部署了相关工作,宣传贯彻了有关法规规章,推动商务诚信建设。
企业联合会:2007年9月20日广西企联召开了“诚信兴商暨诚信企业评价研讨会”,广西玉柴机器股份公司、广西三环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建宁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广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贵糖集团公司、广西瑞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源安堂药业有限公司、广西贵港甘化股份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集团等企业交流了诚信体系建设的经验,广西企联将在此基础上推荐参加“中国优秀诚信企业”评价活动的企业。
四、部分市宣传活动情况
南宁市:2007年9月8日,市政府在民族广场举行以“关注食品安全,共建和谐南宁”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以制作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和实物比较等形式,最大程度地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向过往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以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并现场接受市民对食品安全案件的举报、投诉。六县六城区和全市各乡镇也以不同形式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当日活动现场共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横幅150条,参加宣传和咨询群众260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0份。市地税局通过采取网络、制作宣传横额、版报、发放宣传资料和送税法进企业等多种形式,扎实地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宣传工作,共制作宣传横额23幅、展板16个,制作发放诚信宣传资料3万份,发送诚信宣传短信3315条,同时采取座谈会的方式将税法送进1000家企业。市工商局紧紧抓住“诚信”这一主题,从树立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着手,于9月7日组织开展了《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培训班,首府百货、物流、医药、房地产、餐饮、建材等各行各业的243名企业代表和南宁市工商局146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岗位上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的形式,向广大经营者和执法者宣传《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西乡塘工商分局在北京华联大学店举办了现场宣传活动,向辖区经营户发出“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南宁”倡议书,400多名经营户在现场的倡议书上签名。同时,向有条件的经营者配发刻制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宣传内容的光盘30张、磁带5盒,通过巡回播放向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同时联系中国移动,向经营户和执法人员发出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短信息4000多条。市卫生监督所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召开了五期辖区大中型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班,有385家570多人参加。通过培训,强调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自律,守法经营。市国税局在办税服务厅大堂增设首问责任岗,派业务精通的干部专门接待纳税人来访咨询。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纳税辅导等7方面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已发放问卷500份,收集意见和建议16条。
柳州市:2007年9月16日上午,由柳州市10多个部门联合开展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柳州市五星商业步行街举行。活动的形式主要有各主办单位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板报等。现场接受咨询1.5万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万多份。参加活动的市民络绎不绝,有一位72岁的黄老伯高兴地说:“举办这样的活动很有意义,让老百姓都知道怎样辨别真假,希望多办。” 2007年9月3日至9月9日,柳州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粮食局、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六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制定了《柳州市200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宣传周活动工作。活动期间,开展了食品安全广场宣传咨询日活动、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和开展不合格食品集中销毁行动。制作展板9个,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读本》180册(农村版60册、社区版60册、学校版60册),宣传资料9210份,发送手机短信12000条,提供咨询服务1200人次,在报纸发表专题文章4篇,在电视台播放电视专题节目及新闻报道4次,播放公益广告6条/次,共销毁假劣白酒94件,豆奶847瓶,辣椒粉342公斤以及假劣兽药、饮料2000公斤。
梧州市: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市工商局共387人参与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接受现场咨询3426人次,举办专题讨论36次,参加人员863人,制作、发放诚信宣传画册6.9万张(份),制作展板56个,发送诚信宣传短信4036条。梧州市地税局以“走出去、请进来”形式开展诚信纳税宣传,同时还开辟网上税法宣传阵地。结合日常工作主动深入企业、矿山、集贸市场送税法,宣传诚信纳税;召开税企座谈会,聆听纳税人对地税部门做好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向他们宣传税收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纳税。据统计,在本次活动中,共在报纸、杂志、新闻网站发表文章13篇,广播新闻4条,电视新闻2条,电视公益广告2个,接受热线咨询电话120个,送税法进企业、社区、市场、农村家庭23次,税法咨询170次,接受咨询人数500人,张贴宣传标语3条,举办税法讲座6期(参加人数240人),举行座谈会1次(出席人数80人),印发各种资料6300份,编印宣传简报10份,投入宣传经费3万元。
崇左市:突出“城乡、社区、学校”多个宣传区域。市工商部门和消协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外来人员多,健康、安全消费意识薄弱的情况,全市城镇共设4个点,有11名行业专家现场进行了咨询,有19名志愿者参加了宣传月活动;市物价部门开展了“价格服务进医院”、“价格服务进企业”、“价格服务进商场”、“价格服务进校园”、“价格服务进社区”、“价格服务进农户”等“六进”工作宣传活动。市商务局开展生猪屠宰、酒类流通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市税务部门开展了进市场、进社区、进企业等“送税法”活动,为税收宣传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宣传阵地。在这次宣传月活动中,全市共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12次,出动咨询专家及有关人员90人次,现场咨询近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4万份,在电视、广播播放各类信息120条,其中发布消费警示14条,揭露批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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